航空障碍灯标准与法规

2010-11-27  来自: 上海新航圆航标电器有限公司浏览次数:2953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航空障碍灯一般分为低光强、中光强、高光强三种。"低光强障碍灯必须为恒定光强的红色灯","中光强障碍灯必须为红色闪光灯,闪光频率必须在每分钟20~60次之间",高光强障碍灯必须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

●对于飞行物可能到达的区域,如存在有成片的障碍物或"高度大于45米的障碍物"。必须用低光强、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或上述这些灯的组合来显示其存在。"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40~60次之间"。

●"当低光强的灯光与周围灯光分辩不清,或需特殊警告时,则需用中光强或高光障碍灯。高光强障碍灯主要用于超过150米的物体和支承架空线缆的塔柱"。

●不论哪种障碍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出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

●如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间距必须不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

●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边缘(即视高视宽。对于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构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对于不足150米高的拉线和无线塔可在顶部设发白光的中光强障碍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六十一条:在民用机场及其按国家规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第八十五条:航路上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国务院、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国家计委及民航总局等关于机场净空的规定
●机场及其周边净空的规定见图
●城市上空被视为净空的规定
凡公安、消防、交通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的城市上空视为净空。

FAA AC70/7460-1J《障碍标志与照明》
●51、标准
如果在一个或更多个高度级别上使用了多盏闪光灯,则它们应当同步闪亮。

●53 竿、塔及类似骨架结构
1、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0英尺(46米)的建筑物,至少应使用2盏或更多盏长明标志灯;
2、离地高度不超过350英尺(107米)的建筑物,应在对角线和直径相对位置上至少使用两个以上标志灯,和闪光障碍灯;
3、离地高度超过350英尺(107米)的建筑物,应在每一个高度级的每一个外侧角上,使用两个以上闪光障碍灯。

●54 烟囱及类似建筑物
A、外径不超过20英尺(6米)每个高度级别装3个;
B、外径超过20英尺(6米),但不超过100英尺(31米),每个高度级别上装4个;
C、外径在100~200英尺(61米)每个高度级别上装6个;
D、外径超过200英尺(61米),每个高度级别上装8个。

●56 障碍物群体
障碍物群体的高度各不相同,且各物体之间距离最大达150英尺,则最突出高度的那些应使用障碍灯,安装时应遵相同高度的各个障碍物所应采用的照明标准。另外,在中央突出的障碍物的项部应安装至少一个闪光障碍灯,也可以在靠近障碍物群的中央的一个特殊塔形建筑上安装至少一个闪光障碍灯。

●58 突出的大楼以及相类似的伸展范围大的障碍物
A、在任何水平方向上,其高度都不超过150英尺(46米),应在主轴线的每端的最高点上至少装1盏;
B、在任何水平方向上,其高度超过了150英尺(46米),则应在主轴线每隔150英尽处装1盏,在障碍物的每一端的最高点应装1盏,且应沿边缘的最高点差不多等距离装很多盏。
C、在任何水平方向上,其高度超过150英尺,应在每一端的最高点上安装,在中间级别的各高度上每隔150英尺应装长明红色标志灯。只要障碍物外形与障碍类型允许,各高度级别上的灯的垂直位置应是在顶部灯与地面之间等距离间隔排列。其中一盏灯应安装在每一个高度级别的外侧角上,其余的灯则在角之间均匀地间隔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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